蓝先生是内地人,和另外一半年轻的时候为了仪式感选择了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在双方由于生活的琐事加上压力,经过协商后决定了和平离婚。由于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如果这份文件要拿去内地使用,内地是无法查询到相关的信息,也不能保证其文件的真实性,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香港律师公证,再由中法加盖转递章之后,才能在内地使用以及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