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郭先生从事电子产品贸易行业多年,在香港有着自己的公司,自己的工厂也设立在广州,近期,由于与供应商的买卖过程中出现许多问题,供应商的货物与当时描述不符,导致郭先生的公司业务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多次与供应商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只能采取法律行动来保障公司的权益,法院在立案时要求提供香港公司依据香港法律合法存续的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公证文件才给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