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郭先生是香港人,其太太在几年前在香港因车祸不幸去世,目前的婚姻状况是丧偶的状态,现在郭先生准备在深圳贷款买房,在办理银行贷款的过程中,被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由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记录,以及需要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及加盖转递章才能认可,此公证是需要郭先生本人回港办理的,我们来看看具体如何办理吧。
郭小姐是内地人,在前夫在香港离婚,两人之间无任何纠纷和平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现郭小姐在老家急需要钱周转要出售名下的房产,但是银行走完了相关手续工作之后,要求还要她前夫做一个声明,声明此房子与他完全无关,才可以继续操作抵押贷款等相关的手续。
施小姐是中国上海人,另外一半是俄罗斯人,两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现在施小姐想在上海购房,房产交易中心发现结婚证是香港的要求做公证后才可受理,由于现在疫情施小姐夫妇不方便回来香港,这种情况要如何办理这个公证呢?
随着中港两地经济、民间的交流日益频繁,香港文书在内地出现的场合也随之增多,香港文书要在内地使用,是需要经过公证才可以,接下来我们香港国际公证认证网为大家介绍一下离异的香港人士要在内地再婚怎么办理公证事宜。
唐先生是香港人,和太太是在大陆登记结婚,名下没有小孩,现想在深圳市购买房地产,用证部门要求需要做公证才可以,唐先生现在在深圳不方便过香港,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了我们香港国际公证认证网,咨询我们有无办法处理这个公证声明事宜。
客户辛小姐是内地人士,与其先生在港領取的结婚证,其先生为香港永久居民,婚后育有一女,几年前在深圳购置了一套房产,现在开发商告知可以提供资料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了,其他资料都没有问题,就是因为是在香港登记结婚的,当地房管局要求辛小姐出具一份证明目前婚姻和家庭状况的文件,这是什么意思呢?